三 、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复课复训必须参照中小学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时间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4月20日 。按照“谁审批、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中小学校开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做好整改备案工作。对违规开展培训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及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
二、各县(区)教育局参照《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雅教发〔2020〕13号)相关要求和程序,疾控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 ,各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将辖区内的评估验收情况报同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局。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和《雅安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雅教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 ,启动评估验收工作。为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