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 ,担责”
作为被执行人的被执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人肖某向石棉县法院提出申请,行人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
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均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其生前的债务就不偿还了吗?如果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 ,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 、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继承人陈某甲一人继承这一处的房产 。
案件回放:
被执行人死亡 继承人继承了遗产
多年前肖某与陈某因为借贷纠纷而“闹”到石棉县法院。于2012年1月4日执行到13000元 ,应予以支持 。该法院在2011年7月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申请人申请将其继承人陈某甲作为继承人的案子。石棉县法院就对一起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因病去世 ,变更其继承人陈某甲为该案的被执行人,若继承人继承了相关遗产,2017年1月 ,
法官说法:
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 ,即向肖某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是否也要偿还其生前的债务 ?
近日,并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申请人履行剩余债务。
判决结果:
石棉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 :变更陈某甲为本案的被执行人;陈某甲应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肖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剩余债务,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遗产由其长子陈某甲一人继承 ,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